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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可投公司债比例提至40% 加强信用风险评估

发布时间:2009-10-25 21:44来源:股歌网Sachiel字号:

昨天,保监会宣布将保险机构投资公司(企业)债的比例,由不超过该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提高到了40%.

目前,保险资金可投资的领域已经包括银行存款、债券、股票等领域,而在各家保险公司的投资结构中,银行存款和债券投资的比例通常达6成以上。

一位保险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在这部分债券投资中,主要还是投向一些风险低的国债、金融债,一般企业债的比例还比较低。

此次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可投资的公司债门槛进行了调整,比如将要求债券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调整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不少于所有债券一年的利息,扩大了保险公司可投资债券的范围。此外,保险机构投资大型国有企业、香港联交所公告的H股和红筹股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的债券和可转换债券,应具有国际公认评级机构评定的BBB级或者相当于BBB级以上的长期信用级别。

根据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要配备2名具有2年以上信用分析经验的专职评估人员,投资无担保债券的,内部信用风险评估能力还应达到监管规定标准。

此外,保监会还于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保险机构债券回购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加强回购融入资金管理。《通知》规定,保险机构债券回购融入资金应主要用于临时调剂头寸和应付大额保险赔付等需要,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以及保监会禁止的投资。保险机构偿付能力达到监管规定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20%,偿付能力未达到监管标准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10%。在完善债券回购管理制同时,保险机构需注意防范债券回购业务风险。

本文来自织梦

(股歌小编:Sach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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