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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继续对进口丁苯橡胶实施反倾销

发布时间:2009-10-27 01:02来源:股歌网Sachiel字号:

  中国商务部周一称,决定自2009年9月8日(周二)起,继续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刊登在商务部网站上的新闻稿称,经调查认为,如果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发生,原产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再度发生.

  此前,应国内丁苯橡胶产业申请,商务部2008年9月8日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商务部于2003年9月9日发布该年度第49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近半年来,美国、欧盟、澳大利亚与中国发生多次贸易摩擦,涉及螺帽、螺钉、铝挤压材等产品。

(股歌小编:Sach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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