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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意见稿 六情形认定

发布时间:2009-10-06 02:50来源:京华时报王战(小子)字号:

据新华社电 为增强招投标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促进招投标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国务院法制办昨天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询意见。其中规定六种情形认定属“串通投标”。 本文来自织梦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公众可于10月26日前,通过三种方式提出意见: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1750信箱(邮编:100017),信封上需注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字样;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btb@chinala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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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情形认定属“串通投标” 织梦好,好织梦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投标人,或者授意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的;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等应当保密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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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或者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进行授意的; copyright dedecms

(四)招标人组织、授意或者暗示其他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创造条件或者提供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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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人授意审查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对申请人或者投标人进行区别对待的; 内容来自dedecms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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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歌小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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