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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宛男:缩短新小非锁定期是雪上加霜

发布时间:2009-10-25 02:14来源:四川金融投资报贺宛男字号:

    本周五,沪深交易所一起发布了经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新规则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强调这是"针对全流通市场作出的制度安排"的前提下,有一条修改显得尤为扎眼,那就是,新小非的上市锁定期将从原来的36个月缩短为12个月。

  这里所说"新小非",上市规则是这样表述的:"发行人在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之前12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的"的股份。对此,2006年5月修订的旧上市规则曾规定:"如发行人在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前12个月内(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进行过增资扩股,新增股份的持有人在发行人向本所提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申请时应当承诺:自持有新增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基准日)的3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新规则这一条没有了,这些在IPO前一年内增持的新小非和所有的大小非享受同等待遇,即除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锁定期为36个月外,其它均为12个月。

  对新小非锁定36个月的限制,这是新老划断刚开始时作出的制度安排,事实证明,这一条很有必要。一些企业在获知有可能发股上市的情况下,通过突击增资扩股的方式,向有关当事人进行利益输送,有权部门则以此进行权力寻租谋取暴利,这已是公开秘密,也是证券界腐败的典型表现。太平洋证券蹊跷上市,只不过是冰山一角,该公司正是短期内通过增资、换股、上市三级跳,包括证监会前副主席王益亲属在内的利益相关者,轻而易举地成为亿万富翁、千万富翁,目前此案尚未审结。之所以如此,某种意义上正是利用了非IPO公司,无需遵循锁定36个月的限制,或者说,如果太平洋是IPO上市(其符不符合上市资格是另一回事),那些突击增资扩股的关系户就得锁定36个月,就不会如此猖狂,因为3年后证券业的形势谁也无法预料。

织梦好,好织梦


  现在好了,首发公司上市,新小非也像(除控股股东外)其它大小非一样只需锁定12个月了,此规一出,广大股民最为痛恨的权力寻租证券腐败现象将愈演愈烈。而且新规则规定的是"刊登招股说明书之前12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的",这"12个月内"可以理解为12个月,也可以理解为一、两个月,而在短短数月内,肯定会有人早早得知上市信息,利用突击增资扩股迅速成为新小非,接着很快解禁发大财;然后再钻营、再做新小非、再解禁、再发财,如此周而复始,肯定会滋生出一批"新小非"专业户,此一级半市场之繁荣,势将大大胜过当年的红庙子市场。

  本来,这股市已经被股改大小非、新股大小非、非公开增发大小非搞得焦头烂额,苦不堪言,如今又杀出个"突击增资大小非"!也许新规制定者会说,这是"借鉴境外市场经验",是为PE、VC等提供更好更快的退出机制而设定的。是的,境外市场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是很短,有的甚至一旦上市所有股份全流通,但是,境外股市有那么多大小非、有那么多权力寻租、有新兴加转轨期间的那么多制度顽症吗?

(股歌小编:Sach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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